香港中學文憑考試 (DSE 或 HKDSE)是一項受到全球600多所高等院校和數百所香港、內地與台灣高等教育機構認可的學歷憑證。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 (HKEAA)管理和主辦。
報考資格
- 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六(或同等學歷)學生(須獲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預先批准)
- 已滿19歲(自修生)
- 在考試年份前一年完成或正在修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認定相當於中六的非香港中學文憑課程(自修生)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科目
一般而言,香港中學文憑考生將修讀:
- 四個核心科目:
- 中文
- 英國語文
- 數學
- 公民與社會發展
2. 兩至三個選修科目(總共不超過八個科目),從下列選擇:
| Chinese Literature | Biology | Business,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Studies |
| Literature in English | Chemistry | Design and Applied Technology |
| Chinese History | Physics | Health Management and Social Care |
| Economics |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 |
| Ethics and Religious Studies | Technology and Living | |
| Geography | Music | |
| History | Visual Arts | |
| Tourism and Hospitality Studies | Physical Education |
考試及評核
-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各科可以選擇中文應考(除了英國語文),用繁體或簡體中文作答。中文科的校本評核,則可選擇廣東話或普通話作一次口頭匯報。
- 採用標準參照報告,根據一套明確固定的表現標準匯報考生的評估結果。
- 除公民與社會發展外,考生的表現將以五個等級(1-5)匯報,5為最高。
- 達到5**的為表現最優秀的5級考生,次之為達到5*的考生,其餘5級考生則獲評為5級。
- 未達1級標準的表現將被指定為「未分級」。被指定為「未分級」或「未達標」的成績不會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匯報。
- 考生在考試中使用的語文版本不會在香港中學文憑證書上記錄。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成績相當於國際英語語言測試系統(IELTS)分數:

摘錄自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文件和網站
